关于进行中国工业大奖行业初评工作意见的通知
全国综合性行业联合会(协会): 中国工业大奖申报、受理、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中国工业大奖(以下简称大奖)实施工作计划, 2005年9月11日已进入大奖行业初评工作阶段。为切实做好大奖初评工作,现提出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行业初评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大奖重要批示,实施好大奖评选工作的关键环节。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组织好行业的初评工作。此项工作应由联合会(协会)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组建大奖行业初评委员会,邀请相关行业专家、院士等参与大奖初评工作,要确定行业初评日常工作负责部门及人员,做到严肃认真,准确属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认真执行管理办法,严格申报程序 各单位收到申报大奖企业和产品的资料时首先要进行检查,一查是否符合申报程序,二查是否得到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协会)和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共同推荐(无以上单位的除外),否则不予受理。 三、坚持评审标准,做到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 严格按照《中国工业大奖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评审标准及以其为基础制订的大奖行业实施细则进行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必须遵守大奖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业初评委员会的构成要考虑由行业的联合会(协会)领导、专家,院士、研究单位的人员等组成。集体讨论、研究、评价和表决。 (二)切实将行业内符合大奖评审标准要求的、行业典范的企业和具有特殊重大影响的产品列为大奖第一轮候选建议名单推出。 (三)各单位一定要坚持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向大奖评审委员会上报初评结果时,要将作为大奖第一轮候选建议名单的企业或产品排出推荐顺序。 四、坚持公正廉洁,严守企业机密 大奖行业初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权钱交易。参与大奖行业初评的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行业初评资格。 在大奖行业初评工作中,要加强对申报企业各种数据和情况的保密工作,未经企业同意,企业的一切信息不得对外界透露和传播。 五、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 组织大奖行业初评工作的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企业收费或变相收费。行业初评工作的经费由组织大奖行业初评单位支付。大奖组织委员会将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 六、按时完成行业初评任务,做好资料上报工作 各行业初评委员会对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的资料,都要写出书面的行业初评意见,并分别填写在带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经联(协会)和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意见的大奖企业或产品申报(审核)书中“全国综合性行业联合会(协会)初评意见”栏内。 请各单位于2005年11月11日前,将列为大奖第一轮候选企业或产品的申报(审核)书,一式二份(带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经联(协会)、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意见的申报书各一份)报送大奖评审委员会(大奖组委会办公室代收)。其它未被列入大奖第一轮候选企业或产品的申报(审核)书,也要一式一份报送大奖组委会办公室存档。
中国工业大奖组织委员会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