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邢台市政府召开了行业协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同时以邢政[2005]13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邢机编办字[2005]51号《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增挂“邢台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牌子和主要职责修订的批复》文件,明确了工经联的职能和任务。市直政府各局办,各县市区常务副县长,54家市经济类行业协会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增挂“邢台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牌子和主要职责修订的批复》。文件明确规定:同意在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增挂“邢台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牌子。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经济团体联合会)是邢台市人民政府领导和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指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联合组织,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指导。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为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职责。邢台市政府确定设立"邢台市促进行业协会建设和行业发展研究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新组建的全市性重点行业协会如冶金制造业、建材业、纺织服装、食品工业、煤炭及煤化工业、医药业、汽车及零部件、信息产业等的开办费和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协助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开展行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组织行业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等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的资助。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也要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行业协会承办政府行政委托事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行业协会解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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