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行业协会与政府彻底分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30
       4月28日,从上海市政府网站获悉,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本市进一步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继续坚持“政会分开、自主办会、有效监管”的方针,保障行业协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意见》要求,进一步打破行业协会与政府的依从关系。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将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不得干涉行业协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意见》要求引导行业协会在行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在维护国内产业利益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在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在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还就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做了明确的规定:行业协会专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要将行业协会专职人员纳入全市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开设专门的工资、保险账户,建立工资指导价位,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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