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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通 讯
第69期
辽宁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办 2006年4月12日
内容提要
★辽宁省经委出台《辽宁省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十一五”发展规划》
★工经联动态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
中国工经联四届全国理事会三次会议在京召开
——抓住机遇,团结奋斗,为我国工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全国省区市工经联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领导讲话
——顾秀莲中国工经联四届全国理事会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政策经济信息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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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经委出台《辽宁省工业领域
行业协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加快我省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培育和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04]20号)文件精神,2006年3月14日,辽宁省经委下发了《辽宁省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阐明了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针对我省工业领域行业协会的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提出了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培育发展的重点和布局,主要政策与措施。 |
《规划》指出: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与企业之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是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结合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协会将在行业管理、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培育和建立起一整套与行业管理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加快我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重要举措,是我省老工业基地走向振兴的重要标志。
加快培育和发展工业领域的行业协会,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相适应的行业管理新体制,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和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省经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工作任务。
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省工业领域加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市场化和民间化为原则,加强行业协会的组建和培育,搞好结构调整和规范,积极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快速发展的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快速发展,尽快建立以行业协会为重点的工业管理新体制,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步伐。
发展目标:按照市场化、民间化原则,力争用5年的时间,在我省工业领域初步形成行业(产业)分布合理、会员覆盖比较广泛的行业协会体系框架;大多数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深化内部改革、加强调整和积极扶持,要使50%的行业协会真正走上自立、自养、自强的发展轨道;初步建立起与行业管理相适应的工业管理新体制。
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的重点和布局:
根据国家现行的行业分类标准和加强工业行业管理的需要,我省将以产业发展为目标,以行业管理为重点,结合市场发育情况,在工业领域有计划地组建和培育一批行业协会,并对“十一五”时期行业协会培育和发展做出规划和布局。到“十一五”期末,要培育发展100个行业协会,初步建立起一个以行业协会为主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业管理新体制。
加快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的主要政策与措施
(一)充分认识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加快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的紧迫感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以及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行业协会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首先,行业协会的发展,是健全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虽然不能作为生产要素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但其对促进生产要素的有效组织和行业内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场经济越发达,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对市场中介组织充分发展的要求就越强烈,对其作用发挥的要求就越高。其次,行业协会的发展,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必须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而要实现从单纯管制型政府向主要是服务型的政府转变,涉及到的大量的微观的、技术性和事务性的职能必须由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来承担,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必要的、有效的渠道,从而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及时到位。第三,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是服务企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推动者。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的发展除了必须具备相应的发展条件外,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越来越显得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行业发展的潜力和后劲。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和市场发育较快的行业,行业协会在扩大行业规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产业链延伸、培育品牌、提升行业整体素质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行业发展的“助推器”。第四,我省近两次政府机构改革,即撤销政府工业行业管理机构,标志着我省工业管理体制由政府部门管理开始向以行业协会为重点的行业管理转变。因此,加快工业领域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相适应的行业管理新体制,是省经委“十一五”时期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二)按照市场化、民间化原则,搞好行业协会的组建、培育发展和规范工作
坚持市场化和民间化的原则组建和培育发展行业协会。新组建的行业协会可依托同行业的龙头或骨干企业组建,也可以单独组建,但不再依托省经委机关处室组建。新组建行业协会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多由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的主要领导及同行业内有影响力的知名人士担任(兼任),并依照《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原则上不再推荐国家公务人员作为拟担任或兼任行业协会副会长(副理事长)以上职务的人选。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搞好现有行业协会的规范工作。现有行业协会的办公机构与省经委机关处室合署办公的,要从省经委机关处室中分离出来。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与协会合署办公的,也要参照上述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分离工作。省经委机关公务人员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要依照协会章程规定辞去所兼任的领导职务。
省经委机关处室与行业协会办公机构的分离和公务人员从行业协会中的退出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通过“分离和退出”工作,促进现有行业协会不断规范和健康发展。
(三)深化行业协会内部改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
各行业协会都要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办会,办事机构的设立要适应行业管理和为企业服务的需要。所有协会专职人员一律实施聘任制。各行业协会都要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在处理内部事务中坚持民主、协商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断完善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协会内部财务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使行业协会形成自主、自律、自强的运行机制。行业协会要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
行业协会要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并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拓展行业协会工作空间和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行业协会在工作中要勇于探索,开拓进取,通过自身良好的服务,争取工作职能,增强协会的凝聚力。行业协会可根据广大会员的要求,组织或举办各种会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人员培训、信息交流、技术咨询、产品推介和产业政策的宣讲等活动。行业协会在为企业、行业服务的同时,也要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逐步建立起行业协会与政府(或部门)的协商机制,并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产业发展动态和会员的合理意见或建议,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带有前瞻性、倾向性、共同性的问题和政策建议,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调整行业协会结构,建立行业协会的退出机制
为适应行业管理的需要,按照重点培育发展有行业管理作用、专业性强、行业特点突出的行业协会的原则,需要对省经委现有行业协会进行调整,并建立起行业协会的退出机制。一是对重叠设立的行业协会进行合并或整合,以避免行业管理的交叉和重复。二是对已完成工作使命的行业协会,在完成财务审计和财产清算后,及时向省经委提出注销意见,并按省民政厅要求抓紧办理注销手续。三是对两年以上没有按照章程开展工作的和没有年检的协会,省经委将向省民政厅提出注销意见。四是对内部管理混乱、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协会,省经委将向省民政厅提出注销或撤销意见。
(五)转变职能,加强管理与服务,为加快行业协会培育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需要加快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省经委将根据行业管理的需要和行业协会发展情况,将行业统计分析、行业技术标准的制订、行业规划的前期工作等行业管理职能逐步委托给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委托协会职能以外的工作,应给予相应的经费。
推进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改进行业协会管理。省经委对拟组建和拟改选的行业协会秘书长(包括秘书长)以上领导人选实行审核制,原则上尊重行业协会或筹备组提出的人选意见;对协会提出的分会或工作委员会领导人选,实行备案制。行业协会凡实施的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重大事项,可事先向省经委提出书面报告,如无反馈意见则视为同意。实施行业协会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是省经委对所属协会实施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省经委将会同省审计厅、民政厅组织审计机构对行业协会财务情况进行年度审计;行业协会更换法人和变更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与此同时,省经委将切实为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搞好服务。省经委原则上不干预所属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不干预行业协会依据章程开展的各种活动。支持行业协会以加强行业管理和为企业服务为目的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尽所能提供便利条件。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允许行业协会通过提供服务取得合理收入。
加强信息交流与培训。省经委向各市下发的文件、简报和行业信息等将扩大到各行业协会,使行业协会更多地了解掌握宏观情况和信息。同时开展行业协会之间工作动态、信息和经验的交流。为提高行业协会专职人员素质,将有计划开展产业政策、业务培训和组织行业协会到省外、国外学习考察。
工经联工作动态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 ----中国工经联四届全国理事会三次会议在京召开
正值“两会”刚刚结束,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四届全国理事会三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主题是:贯彻落实“两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确定2006年工作要点。出席会议的中国工经联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主席团主席近300多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工经联名誉会长顾秀莲来函祝贺;名誉会长林宗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常务副会长孙树义作工作报告;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工经联副会长邬贺铨作专题讲演。会议由主席团主席、高级副会长顾家麒主持。辽宁省政协主席、中国工经联主席团主席、辽宁省工经联名誉会长郭廷标,辽宁省工经联副会长兼秘书长于星明出席了这次会议。 主席团主席魏家福宣读了顾秀莲副委员长的贺信。贺信说,在“两会”刚刚闭幕不久召开中国工经联全国理事会,对于我们学习“两会”精神,贯彻“十一五”规划纲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会”的召开,对于全国人民统一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将产生伟大而深远的影响。这个纲要确定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重大指标、战略重点、重大改革措施和主要政策取向等,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描绘出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范蓝图,为我们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贺信还说,在“十一五”的规划纲要中,对工业界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继续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年初的时候,中央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在中国工经联的第九次主席团会议上,徐匡迪会长对工业界如何贯彻科技大会精神做了很好的讲话。根据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企业已经被确定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希望我们大中型工业企业能够在这方面做出表率,在更多的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在自主创新上做出成绩。 贺信最后要求大家认真贯彻“两会”精神,坚持自主创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十一五”第一年立足岗位,开好局,努力把“十一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 名誉会长林宗棠作了重要讲话。他说,三年来,本届理事会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关怀下,在徐匡迪会长的亲自主持下,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中国工经联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全国行业协会、联合会联合更加紧密,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开创性工作。 林宗棠会长强调,全面贯彻“两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对于推进中国工经联新时期工作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自主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是中国工经联与各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在匡迪会长的带领下,紧紧抓住当前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大局,中国工经联的工作一定会搞得更好。 主席团主席、常务副会长孙树义作工作报告。他说,2005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一年。中国工经联在国资委的领导下,在匡迪会长的领导下,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国际化一流社团的目标,突出学习和服务。主要在推动行业协会立法,促进行业协会建设;推进中国工业大奖工作,实施科技创新国家名牌战略;促进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维护产业安全;组织协会高层领导集中学习,提高行业协会服务水平等四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并取得很好的成绩。与此同时,还加强了调查研究,积极为“十一五”建言献策。特别是在与长沙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工业论坛”上,发表了“中国工业发展报告”。就我国工业在“十一五”期间的工业发展阶段、发展道路以及发展战略进行了论述。这是近年来第一次以中国工经联的名义发布对中国工业的整体看法和主张。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2005年,在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筹备WICO论坛,加强信息开发交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等方面也有了新成绩。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创建国际化一流社团提供了思想组织保证。 对于2006年工经联主要工作,孙树义常务副会长说,我们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在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自主创新、品牌培育、维护产业安全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工业调整和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的自主创新;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中国工业大奖”评选、品牌战略、行业协会建设和国际贸易争端协调等方面的工作;三是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利用多种形式平台,切实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强联合会机关建设,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和谐型”的机关队伍。 在如何创建国际化一流社团时,孙树义常务副会长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发表的关于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当今价值观的具体化,是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我们应该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工经联队伍建设、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的行为准则。激励我们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国的工业现代化,为创建国际化一流社团而奋斗!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工经联副会长邬贺铨作了《《新型工业化之路与自主创新》的专题报告。报告从时代的机遇----信息化与全球化、世纪的较量----技术创新成为发展国家核心竞争力所在;演进的抉择----自主型与依附型发展战略对比的启示;发展的道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新的考验?我国技术创新的差距与希望;历史的使命----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与战略六个方面,以丰富翔实的资料和大量的信息数据阐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涵。 主席团执行主席傅成玉作大会总结。他说,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两会”精神,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条件,增强了信心。他要求大家:一是要把学习贯彻两个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作为中国工经联义不容辞的责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的全局。二是大力推进工程技术与工业生产相结合,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这是工经联和各行业协会的重要任务。三是要着眼当前,努力抓好2006年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推进中国名牌战略,推进行业协会发展;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前进方向,抓住历史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开创工经联工作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届三次全国理事会六项议案:推选孙树义担任中国工经联常务副会长;调整和增选王军、刘绍勇、李勇武、季克良为中国工经联主席团主席;增补张志刚同志为中国工经联高级副会长兼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协调委员会主任;增补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四川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为中国工经联常务理事单位;增补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电源学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为中国工经联理事单位;调整了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领导人。
抓住机遇,团结奋斗,
为我国工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全国省区市工经联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全国省区市工经联工作座谈会”于 2006年3月29日下午在京召开。中国工经联常务副会长孙树义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对各省区市工经联多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工经联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顾家麒高级副会长通报了行业协会立法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了中国工经联受商务部科技司委托制订《中国禁止进口技术目录》、《中国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国鼓励进口技术目录》和制订《中国高技术产品进出口目录》的情况,对我国体制改革发表了意见。 北京、上海、河北等32个省区市工经联(协会)的49位会长、秘书长及代表出席了会议。辽宁省工经联副会长兼秘书长于星明出席了这次会议。 河北、上海、山西、江西、浙江、深圳等六家省市工经联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介绍了地方工业经济的情况和工经联工作经验,北京等地方工经联对中国工经联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国工经联秘书长吴敦廉主持了会议并做了会议总结发言。
2006年第六届中国东北国际冶金
工业展览会在沈成功举办
由省经委、省工经联、沈阳市贸促会主办、沈阳国际展览公司承办的2006第六届中国东北国际冶金工业展览会于2006年3月29日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开幕。全国人大常委省政协副主席张毓茂,省政协环资委主任杨宝善、辽宁省环保局局长杜秋根,沈阳市人大副主任连加诚、沈阳市政协副主席张玉华、沈阳市市长助理杨亚洲、省工经联副秘书长徐启新、意大利普睿司曼电缆有限公司商务总监马里奥、安德瑞,美国希尔韦公司董事长梁广海博士,德国霍普纳·吉森公司销售总经理马蒂亚斯·西蒙,英国阿特金斯顾问有限公司经理张在明,鞍钢国贸公司副总苏敦铀、沈矿副总兼总工杨好志等亲临展会,为开幕式剪彩,并参观了展会。同时,省市领导亲切会见国内外参展企业负责人,对他们的参展、参与辽宁振兴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表示热烈欢迎。
本届展会有来自德、意、法、美、英、等国家的企业集团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及浙江、广东、上海、江苏、天津等省市的200多家企业与我省的鞍钢、沈矿、沈重等大型企业同场展出。展品包括:冶金企业形象、冶金制品、设备、模具和技术,以及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技术仪器仪表等。
本届展会时值沈阳地铁开工,长春、西安、青岛、天津地铁公司领导到展场洽谈,围绕东北振兴,了解辽沈市场情况,为下一步参与辽沈改造项目、合资合作而来。
本届展会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来自美国、德国、韩国及国内的北京、上海、广东、山东、山西、河北、东北三省和沈阳市等近二万人参观了这次展会,进行经贸及技术交流与协作项目洽谈。
领导讲话
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第四届全国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名誉会长 顾秀莲 (2006年3月29日)
各位理事、同志们: 大家好,在“两会”刚刚闭幕之后不久,召开中国工经联的全国理事会,对于我们学习“两会”精神,贯彻“十一五”规划纲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座的一些同志都参加了今年的“两会”,参会代表对会议也有切身的感受。我觉得这次“两会”开得非常好,非常成功,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大会。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全国人民统一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将产生伟大而深远的影响。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历时两年半,先后十二易其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凝聚了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在今年的人大会上,经过人民代表的广泛深入讨论,党的“十一五”规划建议经过法律程序形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这个规划纲要确定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的重大指标、战略重点、重大改革措施和主要政策取向等,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描绘出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我们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已经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开展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在今年人大会上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在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上出现了很多新的亮点,充分体现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的重要思想。在发展指导思想上,转变发展思路,首次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上,明确政府的职责和责任,正式区分了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在区域发展战略上,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过,为我们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今年“两会”的热点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正式确立,表明我们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我们工业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已经可以有能力反哺农业,这是我们工业界同志长期努力的结果;再就是与我国这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内需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工业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身,包括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包括了即将释放出来的农村购买力,这些也是工业企业发展的机会。 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也对工业界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继续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新型工业化道路”,对此,“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很明确、很具体的要求,对单位GDP能耗降低2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等指标都做出了要求,并且明确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年初的时候,中央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在中国工经联的第九次主席团会议上,徐匡迪会长对工业界如何贯彻科技大会的精神做了很好的讲话。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的确立,意味着我国已经进入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工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经济增长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的转型将成为我们工业界在今后的重要任务。根据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企业已经被确定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希望我们的大中型工业企业能够在这方面做出表率,在更多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在自主创新上做出成绩。 同志们,“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我们描绘出了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也为我们指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下面我们要做的就是贯彻“两会”精神,坚持自主创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这里我也希望大家能在“十一五”的第一年立足岗位,开好局,努力把“十一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
谢谢大家
政策经济信息
编者按:2005年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下面本刊转载全文,以供企业会员单位参阅。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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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等不适应的问题,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为此,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出如下决定:
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任务是: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扩大覆盖范围;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划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及个人的责任;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基本养老金拖欠,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对过去拖欠的基本养老金,各地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发拖欠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调整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加以解决。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四、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要继续抓好东北三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制订其他地区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国家制订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
五、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努力提高征缴率。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要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基金监管制度的顺利实施。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七、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八、加快提高统筹层次。进一步加强省级基金预算管理,明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为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九、发展企业年金。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要切实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十、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条件具备的地方,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十一、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劳动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本决定执行。
国务院
二00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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