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经联通讯72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辽宁省工经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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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72

辽宁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办             2006715

内容提要

★工经联动态

——全国部分省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体制创新研讨会在辽召开

★他山之石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  强势推进  成效显著—河北省工经联

★政策经济信息

——《国务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关键词

 

工经联动态

全国部分省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体制创新研讨会在辽召开

由辽宁省工业经济联合会、鞍山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共同主办的全国部分省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体制创新研讨会于2006年7月4日—5日在辽宁鞍山召开。中国工经联行业工委常务副主任姜贤荣、中国工经联行业部主任刘红儒、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管理司司长张经、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中国社团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治国、中国工业报副社长金忠利出席此次会议。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吉林、广州、苏州、张家港、昆山、保定、秦皇岛、太原、邯郸等部分省市工经联、行业协会和企业家参加了此次会议。辽宁省经委巡视员曲刚、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克宇、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局长尚秀春、鞍山市政府副市长葛海鹰、鞍山市经委主任王卫国等出席此次会议。辽宁省工经联副会长祖树武、副秘书长徐启新,鞍山、沈阳、大连等市工经联以及部分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和部分企业家参加了此次研讨会。辽宁省工经联副会长祖树武主持会议。鞍山市政府谷春立市长等市领导会见了与会领导和企业家。葛海鹰副市长代表鞍山市政府向大会祝贺词。

会上,与会的部分省市工经联会长、秘书长就工业经济联合会体制创新问题进行研讨。

河北省工经联接受省政府的委托授权,履行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他们在政府主导、部门扶持,明确职能、政策保证下,明确目标,创新体制,突破难点,完善机制,着力构建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管理体制,实现了全省经济类行业协会四统一: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统一指导,凸显了省工经联在促进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同时,以提升功能和发挥作用为重点,努力构建了富有活力的行业管理服务体系。

上海市工经联除拥有企业会员外,另拥有100多家行业协会会员。曾受上海市政府、市经委委托,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类行业协会制定具体调整改革方案和行业协会试点工作的具体操作指导。他们结合试点,紧密依靠各工业行业协会和会员企业,积极落实并认真履行行业统计、行业标准制定、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参与制定行业五年发展规划、探索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的机制和途径与标准等十项职能,以党建为切入点,实施民间组织枢纽式管理试点,努力实现工经联和行业协会覆盖面和代表性、市场性和中介性、人员素质和活力、服务能力和承接能力等“四增强”。

北京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紧紧把握“北京地区工业领域各类行业协会的联合组织”这一定位,探索发挥联合会功能,围绕产业促进这条主线,团结带领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做了不少政府不宜做、不好做的事情。初步形成调查研究、信息化建设、品牌战略、资源节约和招商引资“五大板块”工作格局,他们和政府的关系定位为:接受管理、当好助手、争取支持、有偿服务。和行业协会的关系定位为:各司其职、联合行动、平等协商、指导帮助。

鞍山市政府以政府文件和委托书形式,委托鞍山市工经联行使全市工业领域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并规定6项职责和8项职能,指导全市工业行业协会的规划、整顿、协调和培育发展工作,并赋予工业项目审批前咨询论证等10项工作职能。“鞍山模式”的核心,是把工经联作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载体,行使市政府委托作为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管理司司长张经、中国社团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治国,在会上就当前工业经济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现状,行业协会发展的中国特色,如何和国际接轨,工经联和行业协会的改革创新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阐述。他们提出: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基本形成,作为政府与企业间桥梁纽带的联合会和行业协会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用足现有的政策法规,高举服务旗帜,在为政府、行业、企业服务过程中,做政府不能再做、不应再干、不便再干的事;做企业特别是单个企业想干不能干、干不了的事;做自己可做、能做的事。工经联要做到政府靠得住,企业很需要,协会离不开,国际有影响。

通过研讨,与会者认为:

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和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日益深化的新形势,“政府—联合会和协会—企业”新型市场经济框架的基本形成,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宏观调控、协会自律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已成为必然。联合会、行业协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政府改革职能释放的承接者,行业科学管理的组织者、“政府—联合会和协会—企业”新型工业管理与服务体系中的中间环节的重要参与者。

二、工业经济联合会作为行业协会的联合组织,是在行业协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社会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组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特殊的行业组织。但是,组织不定位,职能不明确、任务不落实,法律不健全,是当前工经联在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主要取决于市场发育和政府改革、职能落实以及加快立法。因此,迫切需要按照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从理论、实践、政策、法律等多层面上,给予明确定位。

三、大家认识到工经联和行业协会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工经联和行业协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探索和创新体制,不断进取、吸纳市场经济中孕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规律,研究职能和功能的进一步延伸,以提升功能和发挥作用为重点,积极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的能力,为政府和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努力构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富有生机的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组织体系。

7月3日晚,鞍山市政府谷春立市长会见了与会的辽宁省和沈阳、大连、鞍山等工经联和行业协会领导和企业家,省工经联祖树武副会长对谷春立市长和鞍山市政府对这次会议以及对工经联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市政府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市工经联的工作,解决他们现在存在的困难。谷春立市长当即表态:一是继续支持市工经联工作,尽快把有关政府职能转移给市工经联。;二是市政府要盖协会大楼,免费给市工经联和行业协会使用;三是今年着手解决市工经联经费问题;并对在场的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说,这件事我是认真的,要做好落实工作。

7月4日晚,与会的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沈阳、鞍山、大连、青岛、秦皇岛、保定等省市工经联、行业协会领导参加了中国环渤海工经联联席会第二次筹备会议。会上,北京工经联常务副会长端木玉林作关于组建中国环渤海工经联联席会说明。会议讨论和通过中国环渤海工经联联席会第二次筹备会议纪要,再次就《中国环渤海工经联联席会倡议书(讨论稿)》进行讨论和审议。

与会者还于7月4日上午参加了鞍山市政府召开的鞍山工业投资推介会。推介会上,鞍山市市长谷春立、副市长葛海鹰、市经委主任王卫国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领导介绍了鞍山市工业投资环境及投资政策,表达了欢迎社会各界到鞍山投资、共同建设鞍山的愿望。

                                         (本刊编辑)

他山之石

坚持改革 创新发展 强势推进成效显著

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在河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工经联的大力指导下,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河北省经济团体联合会)[以下简称省工经联(经团联)]事业长足发展,地位不断提升,在我省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逐步成为服务改革、促进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全省工业界、经济界有较大影响群众团体。

一、政府主导,部门扶持,政策保证,努力营造有利于工经联和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多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工经联和行业协会工作非常重视。顺应经济体制改革的纵身推进和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日益深化的新形势,2005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高度出发,登高望远,审时度势,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省加快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2005年初,经省委批准,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冀政[2005]1号),明确了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职能定位及新的管理体制。于4月1日召开了全省行业协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这在我省行业协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省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经省政府同意,2005年8月省发改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的通知》(冀发改产业[2005]779号)。这些文件是《河北省行业协会调整和规范实施意见》、《河北省重点培育全省十大主导产业综合性行业协会的指导意见》、《河北省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意见》、《河北省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问题这实施意见》等,这标志着我省已基本建立起了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体系。

根据省政府冀政[2005]1号文件和全省行业协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编委印发了《关于〈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修订意见》(冀机编[2005]5号),将省政府授权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履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有关职责以文件形式明确下来;省政府办公厅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变更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要求将过去隶属于25个政府部门的168家全省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统一变更为省工经联(省经团联”。这标志着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具有了政府授权的公共事物管理职能,凸显了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在促进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省政府把加快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列为重点工作之一,每季度工作要点中都有体现,并加强督导,强化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政府研究室、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都非常注重发挥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和重点行业协会在推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如请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和重点行业协会参加全省经济运行工作座谈会、全省“十一五”规划座谈会,参与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培育品牌优势企业重大课题调研活动,参加省政府保障钢铁工业平稳运行发展活动,牵头组织相关协会做好我省钢铁工业设备鉴定、淘汰落后产能、建立省内钢铁企业价格协调机制、打造产业链等13项工作。这标志着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和行业协会进入了经济建设主战场,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话语权正在逐步增加,行业协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之一的作用日益显现。

为扶持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协会发展,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2005年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行业协会筹建和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额度虽然不大,但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协会工作的重视,体现了省政府扶持协会发展的决心和措施。

今年4月初,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郭庚贸主持召开由发改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及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扎实推进我省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会议决定,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省民政厅、省工经联(省经团联)根据[2005]1号文件精神,抓紧制定《河北省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的若干意见》,修改完善《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纲要》;省编办牵头,省工经联(省经团联)配合,对《行政许可法》规定不由政府履行的职能和政府需委托给行业协会的职能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职能,处理好政府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关系;省财政厅牵头,就建立行业协会经费支持机制提出意见。对行业协会的固定职能可列入预算定额补助,对政府委托授权的任务可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实施。在充分准备并完成上述文件后,召开全省行业协会发展会议。这标志着我省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求真务实,推进有序,不断深化。

二、明确目标,创新体制,突破难点,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管理体制。

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极大的魄力和勇气,需要精心谋划、科学运筹、改革创新、强势推进。综观我省加快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我们感到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部署是非常富有远见的,大胆理顺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监管体系是非常不要的,明确界定政府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职能是非常及时的,这对于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宏观调控、协会自律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经济管理体制意义重大。其主要特点:

一是站位高远。目标明确。河北省委、省政府把行业协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统筹规划,强力推进。《河北省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积极发展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冶金、石化、机械等十大主导产业“十一五” 《专项发展规划》都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作为重要保障措施之一。省政府明确“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行业协会市场化生成发展机制,适应河北产业特点和经济发展需要、分布合理、覆盖广泛的行业协会布局结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运行机制;保障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规范和管理体制”。与此相应,还明确了“落实行业协会工作职能,优先培育钢铁、石化等十大主导产业协会,推进现有行业协会的规范调整,加强对行业协会政策支持”等9大工作重点。

二是创新体制,完善机制。省政府冀政[2005]1号文件明确省发改委负责全省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布局调整、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监督和协调管理;省政府授权省工经联(省经团联)为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有关职责;省民政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负责对行业协会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对行业协会实施年度检查和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对涉及产业发展、行业规范等有关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是政策配套,措施得力。《河北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意见》等五个配套性文件,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协会的一些重要问题,政策明确,界限清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

四是突破难点,扎实推进。省政府要求省编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工经联(省经团联)配合,省重点行业协会参与,理顺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各自职责,抓住了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对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影响深远。

这一新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解决了过去对行业协会分散管理、缺乏系统指导等问题,实现了对行业协会的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优越性表现在:首先,其符合政会分开,政事分开的发展方向。这种模式改变了过去政府部门办协会,行业协会作为政府部门附属物的地位。真正成为独立法人团体。同时,减轻了协会对政府部门的依赖,促进了协会改革、发展与建设,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进程。第二、克服了过去由众多政府部门作为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在实施管理中存在多龙治水、口径不一和无暇顾及等现象,加强了对行业协会的规范与管理,提高了对行业协会组协调、管理和指导的质量。第三、理顺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对行业协会的领导关系,明确了各自的职责,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形成了合力,加强了对行业协会的统筹协调、理论研究和业务指导,使行业协会管理提质提速。第四、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归口省工经联(省经团联)管理,提高了行业协会的集中度,有利于行业协会间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相互借鉴,把握规律,共同发展;有利于及时倾听协会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协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加快发展,认真发挥好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作用。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省工经联(省经团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握历史机遇,选准角色定位,认真履行职责,为加快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我省行业协会工作出现了空前活跃的大好局面。

(一)围绕完善经济管理体制,以优化布局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努力构建适应我省经济发展需要,富有生机的行业协会组织体系。一是抓好重点,带动发展。强力推进省冶金、石油化工、机械、煤炭、轻工、商业和农业产业等20家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与功能提升,使之在促进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在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和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着眼全局,统筹发展。根据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统筹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规范和调整,促进行业协会在调整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组织指导在省高新技术、现代物流、医药、焦化、工程爆破、农业产业化、种养殖业、市政建设等12个新兴产业或优势行业建立了协会组织;县根据企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需要积极组织筹建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河北省福建企业联合会、河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等13个协会。三是热情服务,规范发展。在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涉及25个政府部门168家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工作,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了《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基本工作规程》、《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筹备成立基本工作规程》、《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外事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使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四是加强指导,促进发展。在做好行业协会规范调整和优化结构布局的同时,指导行业协会立足企业,面向行业,提升功能,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行业管理,搞好行业自律,大力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五是建立了省重点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交流经验,传递信息,研讨问题,共图发展。

(二)围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以提升功能和发挥作用为重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努力构建富有活力的行业管理服务体系。一是组织指导省冶金、石化、机械、食品等主导产业和省煤炭、轻工等重点行业协会基本建立了行业统计、行业分析、行业预警体系,并日益规范。二是省工经联(省经团联)撰写的《2005河北钢铁工业发展的回顾与思考》,省煤炭工业行业协会《关于我省主要矿区农村压煤问题的调研》,省建材协会《关于我省水泥粉磨站过多过滥的预警报告》受到省政府有关领导的积极评价,引起省发改委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三是建立了重点行业协会每季度一次的行业分析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如在今年一季度的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及预警信息发布会上,省建材、机械、医药等行业协会对本行业季度运行情况作了精辟分析,对未来发展态势作了前瞻性预测,受到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积极评价。四是省工经联(省经团联)积极参与保障我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工作,组织有关市工经联(经团联)和行业协会就霸州家具、安平丝网、永年标准件、泊头模具等区域性特色产业进行调研,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三)围绕发挥作用,以落实职能为重点,积极配合省编办及有关政府部门召开行业协会座谈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借鉴全国性行业协会和兄弟省市的做法,就落实20家全省性重点行业协会职能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和积极推进。争取将应属于行业协会的社会职能移交给协会,把更适应行业协会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协会行使,使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与服务各司其职,相得益彰。目前,此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完善。

(四)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以优化服务载体为重点,搭建服务平台,引领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提高企业、行业核心竞争力。如开展百强企业排序,办好“河北工经网”,创办《行业协会导刊》,推进行规行约建设等同时,指导行业协会组织举办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行业发展论坛,行业展览展销等服务活动。

(五)搞好自身建设。重点是加强机关和行业协会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提高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履行职责、搞好服务能力,全面开创我省工经联(经团联)事业发展新局面。

 

政策经济信息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关键词

      一、振兴目标:

      到2010年,发展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基本满足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领域及国防建设的需要。依靠区域优势,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若干具有特色和知名品牌的装备制造集中地。建设和完善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重大技术装备工程中心,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渐形成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基础装备、一般机械装备等专业化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竞争和政策引导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促进装备制造业振兴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装备制造企业有序竞争;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调控,发挥行业指导作用,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关系国民经济和国防安全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2、坚持对外开放和自主创新相结合。鼓励企业着眼于前沿领域,积极扩大开放,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养一批创新人才,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装备制造业持续发展。.

3、坚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结合十一五规划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4、坚持重点发展和全面提升相结合。依托重点工程,研制一批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影响大、关联度高的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实现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的突破;以点带面,通过自主设计和自主制造,带动基础装备和一般机械装备产品及零部件生产制造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制定振兴措施,明确工作方向

1、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优化装备制造业产品和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要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实现再创新和自主制造;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装备,通过与国外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企业合作,广泛开展联合设计、联合制造,逐步实现自主制造的目标;全面提升一般机械装备的制造水平,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进一步提高装备的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积极发展高效、节能、低(零)污染的优势产品及清洁制造技术,逐步淘汰落后产品及制造技术。结合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合理规划确定我国装备制造产业布局,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产业集群和装备制造集中地。

2、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大力提高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装备制造企业要以系统设计技术、控制技术与关键总成技术为重点,增加研发投入,加快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国家将重点支持自主创新项目,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的项目。对关系国家全局和战略利益、企业难以独立完成的重大技术装备,有关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集中力量取得突破。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国际合作、并购、参股国外先进的研发、制造企业等方式掌握核心技术。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开展研发工作,并加快研究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创建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品牌。

3、以重点工程为依托,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制造。国家在核准或审批重点建设工程时,要有针对性地安排一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并要求项目业主和制造部门联合制定详细的装备自主制造实施方案,有关企业和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工程项目重大技术装备需要引进技术的,承接技术转让的单位必须具有消化吸收、研发创新能力和实施产业化的基本条件。凡属于重点领域的工程项目所需装备,均应纳入统一组织的招标工作范围,国家有关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必要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4、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壮大一批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工程公司。装备制造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特别是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改革和不良资产的处置。对在重大技术装备制造领域具有关键作用的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要在保证国家控制能力和主导权的基础上,支持其进行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重组。大型重点骨干装备制造企业控股权向外资转让时应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之间、关联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的联合、重组,通过多种途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市场导向和政策支持的作用,形成一批跨行业、跨地区的集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和全程服务为一体的工程公司,参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5、以装备制造业振兴为契机,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鼓励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在集中力量加强关键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的同时,通过市场化的外包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带动配套及零部件生产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形成若干各有特色、重点突出的产业链。有计划、有重点地研究开发重大技术装备所需的关键共性制造技术、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逐步提高装备的自主制造比例。加强电子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技术的相互融合,以信息技术促进装备制造业的升级。

6、以专业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队伍建设。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和人才培养,支持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要整合相关力量,加强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高等院校要与企业、科研院所加强合作,联合培育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创造性的中青年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级技工,特别要培养重大装备研制和系统设计的带头人才。采取持股、技术入股、提高薪酬等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为装备制造业长远发展造就雄厚的后备力量。对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使用和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若干意见》还就行业协会在振兴装备制造业中的作用特阐述:

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建立市场供求、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努力成为独立、公正、自主运作的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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