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进行了现场考察和认真评审,认为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经市科技局批准,认定这12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颁发国家科技部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税收等方面享受一定优惠政策。
除上述12家企业外,还包括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38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继续享受高新企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