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还需从制度建设入手
作者:司建楠    文章来源:中国工业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7
       自主创新作为两会热议的焦点,记者最为期待的是人大代表们的新观点。3月7日,记者很幸运地约到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技委主任彭先觉。在这位曾拿过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三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二项的科技工作者眼中,自主创新又该如何定义呢?
  彭先觉指出,目前我国真正具有很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还很少,仍处于创新的初级阶段。由于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还刚刚起步,科学研究应本着需求牵引的原则,应按照企业的迫切要求来加强自主创新的主体建设,以需求拉动创新。
  与其观点相同,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方新接受本报专访时说:“我国长期实行的以支持供给为主的创新政策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也不利于围绕满足需求集成创新。创新政策要更多地转向刺激需求,以需求拉动创新。”
  方新认为,一个国家有无自主创新能力,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科学技术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的规模与结构以及科学技术研究水平,但同时也更多地取决于其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以及相关的制度安排。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方面,制度能力较之技术能力更为重要。
  方新认为,从制度建设入手,政府的定位要以基本制度环境的保障为主,政策诱导性的激励为辅。要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维护和保障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要大力推动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建立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制度框架。
  彭先觉建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首先应做大做强,保证科技研发的投入、承揽大量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同时,他建议国家加强对计算机数值模拟的重视,相关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科技平台。
  方新认为,从我国现有创新政策实施情况看,迫切需要根据变化了的国内外环境和国家发展的需求对其进行梳理、整合,加强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集成,发挥政策工具的最大效用。
  而关于政策工具,应从计划、税收政策为主扩展为多种工具的组合。在投资体制方面,应从政府直接投资转为建立新型投融资体制,主要有:要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自主创新的资金支持;要发展创业投资、培育创业投资机制;要利用税收优惠、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非营利的技术开发、技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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